湖南自考成績有效期八年 部分課程長期有效
發布時間:2016年04月06日 來源:湖南大學自考學位
從2006年下半年起,我省部分自考合格課程有效期將為8年。省教育部門根據我省自學考試考籍管理的工作實際,確定了我省部分自考課程的有效期限。
自考課程有效期限為8年的,包括公共基礎科中已考過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中,2000開始的全國專業考試計劃調整過程中,原計劃課程名稱與現計劃課程名稱不同的,相應的課程合格成績只保存8年。考生此類課程成績已經及格,但從首次報名考試時間算起已超過8年,還沒有按照現行的考試計劃完成所規定的課程、不符合畢業條件的,其課程合格成績由省自考辦按照規定作無效處理,考生必須按照專業考試計劃調整后計劃所對應的課程名稱報名考試。
此外,部分課程合格成績長期有效。包括公共政治課中專業計劃調整前的哲學、政治經濟學、中國革命史等課程;以及公共基礎課中的高等數學、大學語文等;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中的,2000年開始的全國專業考試計劃調整過程中原計劃課程名稱與現計劃課程名稱相同或相近(不考慮學分的變化)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