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一命題考試
《民法學》試題和答案解析考點評分
課程代碼:00242
請考生按規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寫在答題紙上。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1.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姓名、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在答題紙規 定的位置上。
2.每小題選出答案后,用 2B 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如需改動,用橡皮擦干凈后,再 選涂其他答案標號。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最符合題目要求的, 請將其選出并在“答題紙”上將相應代碼涂 黑。錯涂、多涂或未涂均無分。
1.下列不屬于 我國《民法通則》所規定的法人類型的是
A.企業法人 B.機關法人
C.財團法人 D.事業單位法人
正確答案:C(1 分)P212——P213
考點:本題考核法律上對法人的分類。 解析:法律上對法人的分類: (1)企業法人; (2)非企業法人,包括: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
2.下列適用2年訴訟時效期間的是
A.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B.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正確答案:B(1 分)P293
考點:本題考核特別訴訟時效。 解析: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3.下列權利中,適用訴訟時效的是
A.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B.基于投資關系而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C.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
D.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正確答案:C(1 分)P292
考點:本題考核訴訟時效適用的范圍。 解析:訴訟時效具有普遍性,適用于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人請求法律保護的請求權。下列請求權不適用于訴訟時效: (1)在物權保護上,排除妨礙請求權、停止侵害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2)對未經授權經營的國有財產的保護。 (3)對人身權的保護。 《訴訟時效的規定》第一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因此,基于存款關系產生的給付存款本息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4.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享有追認權,此權利屬于
A.處分權 B.形成權
C.請求權 D.抗辯權
正確答案:B(1 分)P185
考點:本題考核民事權利中的 解析: 考生需要區分以下權利: (1)請求權是特定人得請求特定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2)抗辯權是能夠阻止請求權效力的權利。抗辯權主要是針對請求權的,通過行使抗辯權,一方面 可以阻止請求權效力,另一方面可以使權利人能夠拒絕向相對人履行義務。合同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不 安抗辯權、先訴抗辯權等皆屬于抗辯權。 (3)形成權是依權利人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權利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權利。 (4)支配權是對權利客體進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權利。 (5)處分權是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最終處理的權利,即決定財產在事實上或法 律上命運的權利。
5.甲乙雙方約定: 若至2013年3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設備有富余, 則租給乙公司兩臺, 租期 4 個月。 這一約定在民事法律行為制度中稱為
A.附延緩期限的行為 B.附否定的解除條件的行為
C.附肯定的延緩條件的行為 D.附肯定的解除條件的行為
正確答案:A(1 分)P266
考點:本題考核附期限的民事行為。 解析:附期限民事行為是指當事人以將來確定到來的客觀事實作為決定民事行為效力的附款的民事行為。 民事行為所附的期限分為生效期限與終止期限。生效期限又稱為延緩期限,是指決定民事行為效力發 生的期限。
6.下列對民事法律事實的表述正確的是
A.民事法律事實具有法定性 B.民事法律事實是當事人自愿約定的
C.民事法律事實具有主觀性 D.民事法律事實具有任意性
正確答案:A(1 分)P181
考點:本題考核民事法律事實。 解析:民事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現象。基本特征為客 觀性和法定性。
7.下列對再代理的表述正確的是
A.再代理人是由本人選任的
B.再代理人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
C.再代理須事先取得本人的同意而不能事后由其追認
D.再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的后果直接由本人承受
正確答案:D(1 分)P279
考點:本題考核再代理。解析:再代理又稱為復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必要的情形下,將部分或全部代理事項轉托他人而由他人即再 代理人所為的代理。 再代理的成立條件: (1)須是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2)須經原代理人授權; (3)須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及時報告被代理人并取得同意。所以 C 選項錯誤。 再代理雖是由原代理人選任的,但是再代理仍是本人的代理人,而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再代理人 為代理行為的后果直接由本人承受。所以 AB 選項錯誤,D 選項正確。 再代理須征得本人的同意。事先未經本人同意,事后及時報告本人時,若代理人同意,則成立再代理; 若被代理人不同意,則不成立再代理。 再代理成立的,再代理人所為的代理行為的后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
8.公民甲立有一份自書遺囑,指定生前所有的房屋兩套在其死亡后兒子乙和侄女丙各得一套。后甲死亡。 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乙和丙接受房屋均屬于遺囑繼承
B.乙和丙接受房屋均屬于接受遺贈
C.乙接受房屋屬于遺囑繼承,丙接受房屋屬于接受遺贈
D.乙接受房屋屬于接受遺贈,丙接受房屋屬于遺囑繼承
正確答案:C(1 分)P577
考點:本題考核遺囑繼承和遺贈。 解析: 遺囑繼承是指于繼承開始后, 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律制度。 遺贈是指公民以遺囑的方式將其個人財產贈于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發 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為。
9.依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人的繼承權被侵害的,自繼承開始后超過一定期限的,不得再提起訴訟。該期限為
A.6 個月 B.2 年
C.10 年 D.20 年
正確答案:D(1 分)P526
考點:本題考核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解析: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的 2 年內,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但超過 20 年 不得再提起訴訟。
10.當事人一方因違約行為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的,受害方
A.只能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B.只能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C.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D.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正確答案:D(1 分)P580
考點:本題考核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 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11.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適用的歸責原則是
A.過錯責任原則
B.過錯推定原則
C.無過錯責任原則,但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免責
D.最嚴格的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使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也不能免責
正確答案:A(1 分)P645
考點:本題考核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承擔。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 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于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 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12.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
A.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不承擔責任
B.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C.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不承擔責任
D.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正確答案:D(1 分)P622
考點:本題考核勞務損害責任。 解析: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 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13.將物權區分為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其區分標準是
A.物權成立的原因
B.物權人對標的物的支配范圍
C.物權人支配標的物的內容
D.物權的客體種類
正確答案:C(1 分)P323
考點:本題考核無權的分類。 解析:物權的分類: (1)物權人對標的物的支配范圍——完全物權與不完全物權。 (2)物權人對標的物所支配內容——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 (3)物權的標的物的種類——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 (4)物權能否獨立存在——主物權與從物權。 (5)物權的續存是否有期限——有期物權和無期物權。 (6)物權所依據的法律規范——一般法上的物權與特別法上的物權。
14.下列民事關系中,不應 按照相鄰關系處理的是
A.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攔河壩,使乙村用水量劇減,引起糾紛
B.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頂上,引起糾紛
C.甲家與乙家相鄰,甲家的貓闖入乙家,打碎乙家的花瓶,引起糾紛
D.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礎下沉,墻體裂縫引起糾紛
正確答案:C(1 分)P358——P359
考點:本題考核相鄰關系的處理。解析: 相鄰關系即不動產相鄰關系, 是指相互毗鄰的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間在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時, 因相互之間給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15.以下關于抵押權的說法正確的是
A.抵押權的設立必須經登記
B.抵押權具有物上代位性
C.抵押權的設立可以移轉擔保物的占有
D.抵押權的標的物只能是不動產
正確答案:B(1 分)P398
考點:本題考核抵押權。 解析:抵押權是抵押權人對于抵押人不移轉占有而供為擔保的財產,于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其變價 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權除具有變價受償性、從屬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外,還具有如下特征: (1)抵押權是不移轉占有的擔保物權。 (2)抵押權的標的物可以是不動產或動產,也可以是權利。 (3)抵押權具有特定性。 (4)抵押權具有順序性。 抵押權的設立(1)抵押合同。 (2)抵押物。 (3)抵押權的登記。我國抵押權登記根據抵押物的不同分別實行登記生效主義和登記對抗主義。登 記對抗主義是指不經過登記的抵押權可以生效,但不能對抗第三人。A 選項錯誤。
16.甲計劃去馬爾代夫旅游一個月,臨行前,將其珍愛的寵物蘇格蘭牧羊犬交由鄰居乙照料。在甲出外旅 游期間,乙將該牧羊犬以合理價格賣給了不知情的丙。對此
A.甲不得向丙請求返還該牧羊犬
B.甲可要求丙返還該牧羊犬
C.甲可要求乙與丙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D.甲可要求丙賠償損失
正確答案:A(1 分)P367
考點:本題考核善意取得的效力。 解析:善意取得的效力: (1)受讓人與原所有人之間的效力表現為一種物權關系,即受讓人取得動產所有權,原所有人喪失 動產所有權。 (2)讓與人與原所有人之間的效力表現為債權關系,原所有人對讓與人可行使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 請求權、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17.甲去商場購物,付賬時,收銀員將甲支付的 10 元人民幣誤認為是 100 元人民幣,并找零 92 元人民幣, 乙取得該 92 元人民幣的行為屬于
A.不當得利 B.侵權行為
C.無因管理 D.締約過失
正確答案:A(1 分)P452
考點:本題考核不當得利。 解析: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 18.甲欠乙10萬元到期未還。甲得知乙準備起訴索款,便將自己價值 7 萬元的全部財物以 1 萬元賣給了知 悉其欠乙款未還的丙。乙提出的下列訴訟請求能夠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A.請求宣告甲與丙的行為無效 B.請求撤銷甲與丙的行為
C.請求丙賠償損失 D.請求丙承擔侵權責任
正確答案:A(1 分)P268
考點:本題考核無效民事行為。 解析:甲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且丙知情,債權人乙有權予以撤銷。但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五條的 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1 年內行使。且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 5 年內 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19.甲公司與乙樂隊簽訂演出合同,約定由乙樂隊在晚會上演唱自創歌曲 2~3 首,每首酬金1萬元。由此 成立的債的關系屬于
A.選擇之債 B.簡單之債
C.特定之債 D.法定之債
正確答案:C(1 分)P446
考點:本題考核特定物之債。 解析:特定物之債是指以特定物為標的物的債。
20.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
A.其約定無效
B.其約定的效力待定
C.守約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
D.守約方可以要求合并適用違約金和定金條款
正確答案:C(1 分)P490
考點:本題考核定金和違約金。 解析: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在“答題紙” 上將相應代碼涂黑。錯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無分。
21.下列屬于債的客體的有
A.不作為 B.支付財物
C.提供勞務 D.完成工作或提交成果
E.轉移權利
正確答案:ABCDE(2 分)P444——P445
考點:本題考核債的客體。 解析:債的客體——給付。給付的具體方式(標的的分類) :支付金錢、支付財產、提供勞務 完成工作或 提交成果、轉移權利、不作為。
22.下列關于子女繼承權的表述正確的有
A.養子女有權繼承養父母的遺產
B.養子女對生父母盡義務較多的,有權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C.繼子女有權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D.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沒有形成扶養關系的,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E.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之間沒有形成扶養關系的,不享有繼承權
正確答案:AD(2 分)P532
考點:本題考核繼承權。 解析:繼承權平等原則表現在: (1)繼承權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 (3)養子女與親生子女繼承權平等。 (4)兒媳與女婿在繼承權上平等。 (5)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權利平等。 只有與繼父母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才有權繼承繼父母的遺產,所以 D 選項正確。
23.甲用路邊的石塊砸向乙的寵物狗,狗被激怒后狂奔撞傷路邊的老人丙。對于丙的損害,下列說法正確 的有
A.丙有權請求乙賠償
B.丙有權請求甲賠償
C.由甲和乙按公平原則分擔責任
D.乙可以免責
E.如果乙賠償后,有權向甲追償
正確答案:ABE(2 分)P645——P646
考點:本題考核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承擔。 解析: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 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24.民事主體實施自助行為的條件有
A.為保護自己的利益
B.情勢緊迫來不及請求國家保護
C.采取法律許可的方式
D.不超過必要限度
E.須通知有關機關
正確答案:ABCD(2 分)P187
考點:本題考核實施自助行為的條件。 解析:實施自助行為的條件: (1)須為保護自己的利益。 (2)須情事緊迫來不及請求國家保護。 (3)須采取法律許可的方式。(4)須不超過必要限度。
25.下列權利中屬于人格權的是
A.肖像權 B.隱私權
C.監護權 D.名譽權
E.名稱權
正確答案:AD(2 分)P306
考點:本題考核人格權。 解析:人格權包括身體權、生命權、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
三、判斷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判斷下列各題,在答題紙相應位置正確的涂“A",錯誤的涂“B"。
26.從病人身體上切除的病變組織,不是民法上的物。
正確答案:A(2 分)P224
27.甲父母雙亡,終身未婚,也無兄弟姐妹,其侄兒乙經常在生活上給予照顧。甲生前未立 遺囑,在其死亡后遺產應由乙繼承。
正確答案:B(2 分)P529
28.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B(2 分)P634
29.土地承包經營權自登記時設立。
正確答案:B(2 分)P377
30.甲欠乙貨款2萬元,甲同時對丙享有3萬元的到期債權,但甲既不履行其對乙所負的債務,又不主張 對丙享有的債權,此時乙可以以甲的名義,向丙主張債權。
正確答案:B(2 分)P477
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6分,共30分)
31.簡述法人責任的含義和特點。 正確答案:P220——P221
法人的責任,是指法人對其在民事活動中發生的債務負責清償的民事責任。 (2 分) 法人的責任具有以下特點:
(1)法人的責任是法人獨立承擔的民事責任。 (1 分)
(2)法人的責任是法人對其自己的債務承擔的責任。 (1 分)
(3)法人的責任是以法人的獨立財產承擔的責任。 (1 分)
(4)法人的責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責任。 (1 分)
32.簡述定金的概念與成立條件。 正確答案:P489——P491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以保證債務履行為目的,于合同成立時或未履行前,預先給付對方的一定數 額金錢的擔保方式。 (2 分) 定金合同除具備合間成立的一般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債)的有效成立為前提。 (1 分)
(2)定金合同以定金的交付為成立要件。 (1 分)
(3)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 20%。 (1 分)
(4)定金的給付標的原則上為金錢,但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時,也可以給付替代物作定金。 (1 分)
33.簡述代位繼承的概念與條件。 正確答案:P535——P536
代位繼承是指在直接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人不能為繼承時,由其直系晚輩血親代其地位的繼 承。 (2 分) 根據《繼承法》第 11 條及《繼承法的意見》第 28 條的規定,代位繼承須具備以下條件:
(1)被代位繼承人須于繼承開始前死亡; (1 分)
(2)被代位繼承人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 (1 分)
(3)被代位繼承人須未喪失繼承權; (1 分)
(4)代位繼承人須為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1 分)
34.簡述共同共有的概念與特點。 正確答案:P362——P363
《物權法》第 95 條規定: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根據這一規定,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基于共同關系,對共有物不分份額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共有。 (2 分) 共同共有與按份共有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額的共有; (1 分)
(2)共同共有的發生以共有人之間存在共同關系為前提; (2 分)
(3)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1 分)
35.簡述共同危險行為的概念與條件。 正確答案:P615——P616
共同危險行為又稱為準共同侵權行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了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但 無法確定何人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侵權行為。 (2 分) 一般地說,共同危險行為須具有以下三個條件:
(1)數人共同實施了危險行為。 (1 分)
(2)數個行為中只有一個行為造成損害,但無法判明何人的行為造成損害。 (2 分)
(3)數人在主觀上存在共同過失。 (1 分)
五、論述題(本大題 10 分)
36.試述善意取得的成立條件與效力。 正確答案:P365——P367
(1)根據《物權法》第 106 條第 1 款的規定,善意取得應當具備下列成立條件:
①標的物須為動產或者不動產。在我國,動產占有、不動產登記均具有公信力,因此,善意取得適用 于動產和不動產。 (1 分)
②讓與人對處分的動產或不動產無處分權。在善意取得中,讓與人必須是無處分權的動產的占有人或 不動產的登記所有權人。 (1 分)
③受讓人受讓財產時須為善意。顧名思義,善意取得應當以受讓人的善意為成立條件。所謂受讓人的 善意,是指受讓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知道讓與人無處分財產的權利。 (1 分)
④受讓人須支付合理的價格。讓與人將動產或不動產轉讓于受讓人,必須通過買賣、互易等有償交易 行為而完成。 (1 分)
⑤轉讓的動產或不動產已經交付或者登記。動產所有權的取得以交付為要件,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以 登記為要件,所以,善意取得的成立須受讓人取得動產的占有或不動產登記,即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 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1 分)
(2)善意取得成立后,依法產生一定的法律效力。 (1 分)這種法律效力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①受讓人與原所有權人之間的效力。根據《物權法》第 106 條第 1 款的規定,在構成善意取得的情況 下,受讓人取得受讓不動產或動產的所有權。可見,善意取得在受讓人與原所有權人之間發生物權變動。 (2 分)
②轉讓人與原所有權人之間的效力。根據《物權法》第 106 條第 2 款的規定,受讓人依善意取得而取 得不動產或動產所有權的,原所有權入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2 分)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37.閱讀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問題。
甲、乙、丙三人各出資 15 萬元設立了一個合伙企業,但未約定損益分配比例。張某欠合伙企業債務 3 萬元,合伙人甲個人欠張某 50 萬元,張某據此主張抵銷其所欠的 3 萬元債務。合伙終止時,合伙企業財 產共計 90 萬元。
(1)張某是否可以主張抵銷債務?為什么?
(2)甲所欠的張某的 50 萬元債務如何清償?說明理由。
(3)合伙企業終止時,90 萬元財產應該怎么分配?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
(1)張某不可以主張抵銷債務。 (1 分)因為《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其對于合 伙人個人的債權抵銷其對合伙的債務,也不得代位地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權利。 (2 分)
(2)甲應先以其合伙財產以外的個人財產清償。 (1 分)個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個人債務時,只能以其 從合伙中應分得的收益用于清償債務。 (2 分)
(3)合伙企業終止時,合伙結算時應進行清算并公告債權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清算期間 執行以下事務:
①清算合伙財產,必要時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合伙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伙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⑥代表合伙人參與民事訴訟。 合伙人對于合伙損益分配的比例, 依合伙協議的約定而定。 合伙協議中沒有明確約定損益分配比例的,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 (1 分) 本題中,企業合伙企業菜場共計 90 萬元,應該先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甲乙丙平均分配。 (3 分)
38.閱讀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問題。 2012 年 4 月 25 日,石某從某商品批發店購買了 40 箱啤酒,當石某從卡車上卸貨至第 36 箱時,其中 一瓶啤酒突然爆炸,致使石某右眼球受傷。后因醫治無效,石某右眼失明。經查,石某在運輸和搬動啤酒 的過程中沒有過錯。石某向某商品批發店要求賠償。但商店辨稱,啤酒瓶爆炸是因廠家生產啤酒時使用的 啤酒瓶質量不合格而致,自己并沒有過錯,因此要石某向廠家索賠。石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藥費等 共計 83000 元。
(1)生產廠家應否承擔賠償責任?說明理由。
(2)石某能否直接向出售啤酒的商品批發店請求賠償?如果能夠,請求依據是什么?說 明理由。
正確答案:
(1)啤酒生產廠家應承擔賠償責任。 (2 分)根據《侵權責任法》第 41 條的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 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 分)
(2)石某可以直接向批發店請求賠償。 (2 分)在產品責任中,受害人既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 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是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追 償。 (3 分)
2014年4月全國自考《民法學:00242》試題和答案:預覽 免費下載(word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