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自考轉專業申請需標明理由
發布時間:2016年04月25日 來源:湖南大學自考
不少考生在報考甚至考過一兩次之后想要換專業,有的是因為所報的專業難考;有的是因換了工作,就業方向不同了;還有的是考證需要,特定某些專業的學生才能考。無論是那種情況,考生在申請轉專業的時候一定要寫明理由。另外,提醒大家湖南大學自考轉專業政策越來越嚴,建議考生在報名之初就想好專業,除非有非換不可的理由,否則盡量不要臨時換專業。下面自考辦的老師跟大家介紹一些轉考的詳情。
全國自考委員會決定,凡全國自考委停止辦理畢業證的專業,如尚未畢業的在籍考生,可轉入相近專業或其他專業繼續參加考試。考生轉專業后,按所報新專業重新辦理準考證,原準考證作廢,但此證與單科成績合格證一樣,應妥善保存以備畢業時查用。原專業已考試合格課程與新報專業課程名稱相同、學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復考試。
考生因工作崗位變動、專業不對口等原因確需改報(轉)專業,申請者應持 準考證和課程合格證書,在報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簽署意見,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批后,方可改報專業。跨省轉考者,在轉入省無原報考專業的,經轉入省考辦同意后,可改報相近專業參加考試。
經全國考委批準停考的專業,在籍考生可改報相近或其它專業。經批準予以改報專業的考生,原準考證注銷作廢,換發新證。考生原已合格的課程,如與新報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另外,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提醒大家要注意各地考辦的最新規定,以免影響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