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自考優勢:
1、湖南大學名校文憑,國家承認,學信網可查,含金量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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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簡介
湖南大學
創辦時間:1926年
辦學層次:全日制公辦本科
學校特色:教育部、國防科工局共建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綜合類大學
院校代碼:10532
校區地址:南校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2號財院校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石佳沖路109號
?校園風光
學科專業概況
學校下設27個學院,學科專業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藝術學等11大門類,形成了理科基礎堅實、工科實力雄厚、人文社會學科獨具特色,生命醫學學科興起、新型交叉學科活躍的學科布局。擁有本科專業7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7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0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8個。國家重點學科一級學科2個、國家重點學科二級學科14個。7個學科入選國防特色學科,化學、機械工程學科進入 世界一流學科建設行列。
有10個一流建設學科,5個一級學科、17個二級學科被認定為國家重點學科,6個學科為國家重點(培育)學科。
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學科:化學、機械工程
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群: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科群、電氣信息學科群、經濟與商學學科群
國家重點學科一級學科:機械工程、土木工程
2021年招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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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大學招生章程重點摘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湖南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05%以內。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學校在調檔時認可經教育部備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八條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高考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則從生源省份調出剩余的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對于符合學校錄取標準的考生,學校按照高考投檔分排隊順序進行錄退。學校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分相同,按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同分數排位進行錄取。藝術類專業安排參照第二十五條。
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按照剩余招生計劃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對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將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要求,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湖南大學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報考學校英語專業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四條獲得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按照《湖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予以錄取。
第二十五條藝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考生專業考試成績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統考成績為準,且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統考成績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只含全國性高考加分)須達到生源省份同科類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相關規定執行。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投檔規則進行調檔,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錄取規則如下:
播音與主持藝術:按照其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實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高者;高考實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專業統考成績均相同時,依次按語、外、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按照其高考實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實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高者;高考實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專業統考成績均相同時,依次按語、外、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保送生的招生錄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港澳臺華僑考生錄取按照教育部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港澳臺華僑學生招生錄取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校后,學校針對各類錄取學生開展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時間繳納學雜費。經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批準,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按年學費標準預收。具體學費標準將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和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三十條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部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福建高考早知道摘錄
湖南大學2021年
在福建省各專業錄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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