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湖南自考本科考試謹防四類無意違規行為
發布時間:2019年07月25日 來源:未知
考試開端信號宣布前答題
每次考試都有考生耐不住性質,在考場宣布開考信號前,看到會做的題便直接將答案寫在試卷上,形成違紀。按規則,違紀當科的考試成績無效。
考試開考信號宣布前,考生要按監考員要求一致填寫名字、準考證號等基本信息。
考試完畢信號宣布后持續答題
與上一種違紀狀況相相似,單個考生在考試完畢信號宣布后仍持續答題,按規則歸于違紀,撤銷當科考試成績。據了解,答卷的前半部分一般是選擇題、簡答題等較簡單的題型,后半部分一般是歸納使用、論說分析題或作文等分值比較大且要花費更多精力的標題。有的考生在前面標題中耽誤時刻過多,形成后邊大題或作文寫作時刻嚴重。因而,考生要提早準備好手表,合理安排答題時刻,考試完畢信號宣布后當即擱筆。
帶著規則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未放在指定方位
自考應試守則明確規則,禁止考生帶著各種通訊東西(如手機、電子存儲回憶錄放設備及涂改液、批改帶等物品)進入考場,禁絕隨身夾藏文字材料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有考生知道進考場不能帶手機,所以將手機關機后仍放在身上,以為不會被發現,沒想到鬧鐘在考試中響起,形成考試違紀。還有考生為了多看兩眼帶的教材或其他復習材料,開考前就直接把書放在了桌子里,盡管沒想在考試中偷看,但按考場考務規則,這一行為也歸于違紀。
有關教師主張,考生考試時最好不要帶手機,真實有事離不開的,可將手機放在包里,存到指定方位;帶了教材或材料的考生則要提早放在存包處,由于考前的幾分鐘記不了多少內容,對考試成績也不會有多大改動。
在考試過程中竊竊私語、互打暗號
這在考試中是能夠防止的,
湖南自考本科考生假如專注答題,就不或許存在上述現象。旁窺、互打暗號或手勢逃不過教師的眼睛。考場監考員散布在不同方位,對考生的小動作,教師會看得一覽無余。